包头网站建设合同上一定要写双方的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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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标题:包头网站建设合同上一定要写双方的邮箱
企业找网站建设公司做网站,双方都会签署一个合同。合同的内容会有一些特定的模板,对于不同类型的网站制作服务,合同也会有一些个性化的条款。对于服务范围不一样的网站开发项目,合同约束的范围可能会细化到很多细节。不管怎么样,网站建设合同上一定要写双方的邮箱。
那么,网站建设合同上为什么要写双方收发邮件的邮箱呢?
在网站建设外包项目中,甲乙双方经常会需要互相发送资料和文件。比如,在建站开始之前,甲方给网站建设公司发送网站设计所需的基础企业文案、产品信息文案及图片、合作单位的名单等等。网站制作完成之后,网站设计公司也需要给甲方发送网站源代码、网站的UI设计源文件等等。在网站备案的过程中,甲方可能需要给网站制作公司发送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。在规范的项目流程管理中,双方互相发送文件应该使用电子邮箱,而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,双方使用的电子邮箱就应该在合同中写明,接受法律的约束。
双方收发邮件的邮箱写在合同哪里?
在网站建设合同里,通常会有一个“服务内容”的板块,一般可以把收发双方的邮箱写在这个板块里。在合同结尾的地方,需要双方签字盖章,也可以把双方的邮箱写在各自的签字盖章的地方。
在实际的网站建设服务中,建站公司与企业之间确实也会时不时遇到一些分歧甚至争端,这些分歧或争端有些是因为合同条款没有涉及到,有些是因为合同内容写得比较模糊,引起了歧义。所以,网站制作合同一定要引起双方重视。网站建设公司不能满足的服务内容,就不要出现在建站合同里,不然可能就会导致无法收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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